这两个都是实权岗位,不过各方面比较,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或好于乡镇派出所所长。
一、首先来看县交通局综合执法队队长和乡镇派出所所长的岗位特性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是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后,探索市场监管、文化市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四个领域开展综合执法改革成立的综合执法队伍。综合执法大队接受交通局领导和管理,实行“局队合一”管理模式,统一行使县级交通运输管理行政检查、处罚等职权。
在机构性质上,市级交通局综合执法部门统一是参公或行政机构,县一级相对复杂,既有参公性质,不少也划入了公益类,以公益机构身份代行执法职责。不管是参公性质还是公益类事业单位,无一例外都是使用事业编制(队长兼任的除外)。也就是说,县级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大队在职在编人员都是事业编制,不是公务员。
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的行政规格在三定中为股级,也就是科员级。但是基于综合执法大队的重要性,大队长一般高配副科,由县交通局一名副局长兼任,副大队长为股级,行政级别与队员一样,但工作上按照内部定岗和分工必须接受副大队长领导和指挥。
乡镇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机构性质很明确肯定是行政机关,人员统一使用人民警察专项编制即公务员。派出所的行政规格和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一样常规都是股级,不过所长一般高配副科,兼任乡镇副乡镇长。
二、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好还是派出所所长好?这两个岗位有很多共同点。
首先都是公务员身份,尽管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人员都是事业编,但因为队长都由县局副局长兼任,身份仍然是公务员。这是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的特殊之处。
其次都是实权执法岗位。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管交通执法,负责检查管理营运车辆,一证在手管全县,在领域内有很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对营运车主有相当大的威慑力。派出所管治安,一方秩序全靠所长一人统筹维持,震慑力自不用说。两个岗位的实惠度都是比较高的。当然,权力越大风险越高也是事实。
二者也有不少区别。
一是提拔晋升方面的区别。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因为有县交通局副局长这个身份加持,作为县局领导在交流使用上既可横向调任其他部门任职,也可提拔担任县直或乡镇部门主要领导,晋升正科级,提拔渠道相对多元。而乡镇派出所所长受制于公安身份限制,大多只能在公安系统内交流使用,上升通道较窄,因而提拔晋升的机会也较少。这是乡镇派出所所长不如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最明显的地方。
二是工资待遇不同。乡镇派出所所长有警衔津贴、执勤加班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多项津补贴,每月收入至少比其他公务员多小两千,副科职务可以拿到其他单位副处、正处的待遇。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的待遇按照县交通局副局长核发,除了标准工资外,没有其他工作补贴,整体收入要比派出所所长低一大截。
综上,乡镇派出所所长和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各有优势,不过综合考虑职权和发展前景等因素,县交通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或比乡镇派出所略胜一筹。毕竟,前者的路子更宽,可能性更多,这是乡镇派出所所长不能比的。